甲方(委托方):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身份證號: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系人:
聯系電話:
乙方(服務方):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身份證號: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系人: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本著自愿、平等、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安全咨詢與網絡技術服務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服務內容
1.1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為甲方提供以下服務(具體服務范圍、目標及要求詳見附件一《服務說明書》):
(1)安全風險評估與咨詢:包括但不限于系統漏洞分析、安全策略審查、合規性咨詢等。
(2)網絡技術規劃與實施支持:包括但不限于網絡架構設計、技術方案論證、系統集成指導等。
(3)應急響應與事件處置咨詢:在發生安全事件時,提供技術分析與處置建議。
(4)其他雙方約定的技術服務。
1.2 服務方式包括現場服務、遠程支持、文檔交付、培訓等,具體由雙方根據項目需要協商確定。
第二條 服務期限
2.1 本協議服務期限自_年月日起至年月_日止。
2.2 如服務期限屆滿,雙方仍需繼續合作的,應另行簽訂書面協議。
第三條 服務費用及支付
3.1 本協議項下服務費用總額為人民幣元(大寫:元整)。該費用為含稅價,包括但不限于咨詢費、技術服務費、差旅費(如有)、材料費等乙方為完成本合同義務所需的一切費用,除非另有約定,甲方無需支付其他任何費用。
3.2 支付方式:
(1)協議簽訂后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費用總額的%,即人民幣元;
(2)乙方完成全部服務內容,提交最終報告并經甲方書面確認后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費用,即人民幣__元。
3.3 乙方收款前,應向甲方開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否則甲方有權順延付款且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四條 雙方權利義務
4.1 甲方權利義務:
(1)為乙方提供服務所需的必要資料、信息及工作便利,并保證其真實性、合法性。
(2)按協議約定及時支付服務費用。
(3)對乙方提供的服務成果進行驗收,并在合理期限內提出書面意見。
4.2 乙方權利義務:
(1)按照協議約定及行業標準,勤勉、盡責地完成服務,保證服務成果的質量。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將本協議義務轉委托給第三方。
(3)對服務過程中知悉的甲方商業秘密、技術秘密等信息負有嚴格的保密義務。
(4)交付的服務成果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權益。
第五條 保密條款
5.1 雙方應對因履行本協議而知悉的對方的任何商業秘密、技術資料、經營信息等保密信息承擔保密義務。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亦不得用于本協議目的之外的任何用途。
5.2 此保密義務在本協議終止后持續有效。
第六條 知識產權
6.1 乙方為履行本協議所產生的、獨立于甲方背景材料之外的最終服務成果(如分析報告、設計方案、技術文檔等)的知識產權,歸__方所有。雙方另有書面約定的除外。
6.2 乙方保證其提供的服務及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識產權或其他合法權益。如因此產生糾紛,由乙方負責解決并承擔全部責任。
第七條 違約責任
7.1 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7.2 甲方逾期支付服務費用的,每逾期一日,應按逾期金額的萬分之五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7.3 乙方交付的服務成果不符合約定,經甲方指出后未在合理期限內改正的,甲方有權要求減少費用或解除協議,并要求乙方承擔相應損失。
第八條 協議終止
8.1 本協議因服務期限屆滿、協議履行完畢或雙方協商一致而終止。
8.2 任何一方嚴重違約,守約方有權書面通知違約方解除本協議。
第九條 爭議解決
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其他
10.1 本協議一式_份,甲乙雙方各執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2 本協議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10.3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4 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對于往來通知應以書面形式(包括但不限于電子郵件、短信、傳真等)送達對方。以下地址為送達地址,一方變更地址的,應在變更當日書面通知對方,否則對方按本協議地址發出的函件視為已送達。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日期:年月__日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日期:年月__日
附件一:《服務說明書》(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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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 本樣本為通用模板,具體條款需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協商確定并填寫,特別是服務內容、費用、知識產權歸屬、違約責任等核心條款。
2. 簽署前,建議咨詢專業法律人士,以確保協議內容符合雙方真實意愿并符合法律法規要求。
3. 附件《服務說明書》應盡可能詳細、明確地約定服務范圍、交付物、時間節點、驗收標準等,以避免后續爭議。